<code id='9B622EF974'></code><style id='9B622EF974'></style>
    • <acronym id='9B622EF974'></acronym>
      <center id='9B622EF974'><center id='9B622EF974'><tfoot id='9B622EF974'></tfoot></center><abbr id='9B622EF974'><dir id='9B622EF974'><tfoot id='9B622EF974'></tfoot><noframes id='9B622EF974'>

    • <optgroup id='9B622EF974'><strike id='9B622EF974'><sup id='9B622EF974'></sup></strike><code id='9B622EF974'></code></optgroup>
        1. <b id='9B622EF974'><label id='9B622EF974'><select id='9B622EF974'><dt id='9B622EF974'><span id='9B622EF974'></span></dt></select></label></b><u id='9B622EF974'></u>
          <i id='9B622EF974'><strike id='9B622EF974'><tt id='9B622EF974'><pre id='9B622EF974'></pre></tt></strike></i>

          不得培训周边广告校园校外出现

          热点 2025-05-12 17:08:29 56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为落实“双减”政策,校园校外近日,周边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出现市委宣传部、培训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广告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排查清理校园内各种形式的校园校外校外培训广告。

          《通知》明确要求,周边校外培训不得在中小学、出现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培训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广告教辅材料、校园校外练习册、周边文具、出现教具、培训校服、广告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周边不得出现关于校外培训的相关宣传。

          《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中小学、幼儿园校内发布或变相发布的校外培训广告,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等,组织力量清理校园周边相关培训广告,重点清查上学和放学期间在学校周边的传单发放、宣传引导等行为。

          同时,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重点自查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车等是否存在培训广告并予以清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对不易辨识的广告内容进行研判,并对相关广告管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责任编辑:游婕
          本文地址:http://93316154.impactiveimprints.com/html/50d4499905.html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全站热门

          生存战争SR板全方位解析实战技巧与高阶策略完整指南

          销售无证生产的药品 刑拘又罚款

          制止餐饮浪费 | 吃播浪费屡禁不止  四川发布《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两周年调查报告

          新理念新表达 用光影艺术展现行业之美——2023中国行业媒体短视频大赛最佳创意作品解读

          监管层就新规征求意见 资管业将迎“强信披”

          购买国库券、基金、证券可退培训费?中消协警示:小心诈骗!

          大兴调查研究 | 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立法调研

          陕西西安:首家社区老年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

          友情链接

          粤ICP备77645321号